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数据报送机构向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报送借款数据,涉及的借款业务品种为个人 借款。 2. 报文种类 按照用途不同,本规范包含正常报文(1.1)、账户标识变更报文(1.1)、删除报文(1.1)三 类报文。每一种报文均包括采集格式、校验规则、错误数据反馈格式三部分内容。 正常报文用来报送账户开立、结算、销户信息; 账户标识变更报文用来变更账户标识; 删除报文用来删除已入库的借款业务记录。 3. 报送频率 3.1 正常报文的报送频率 总的数据报送原则是初始全量报送,之后按发生报送,即数据报送机构每日将昨日新增的个人 基本信息、借款开户、结算、结清的业务信息及借款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