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指导原则,微功率无线通信技术主要作为集中器与智能电能表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中Q/GDW 375.2中对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以及Q/GDW 355和Q/GDW 375.3中对电能表通信模块的规定。
本技术条件仅仅规范了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的电气、射频、调制、组网等方面的功能和测试检验方法。为标准叙述的完整性,摘录了国网公司标准文件中的某些部分,并对国网公司标准文件中不够明确、具体的地方做了必要的补充。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北京市电力公司新订货的、安装于集中器和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中的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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