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议;本部分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主站(以下简称“主站”)、采集设备、电能表之间,采用的面向对象具有互操作性的数据传输协议,包括通信架构、数据链路层、应用层、以及接口类及其对象和对象标识。本部分适用于主站、采集设备、电能表之间采用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通信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