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控制系统在火电厂应用的要求,电子书。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件的安排制定的。 分散控制系统(DCS)在电力行业己被广泛应用,并基本成熟。为进一步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使其标准化、规范化,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用的、统一的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的行业标准。本标准是根据我国分散控制系统的应用类型、使用条件,综合有关标准制定的。标准统一了相关系统和专业术语的定义和缩略语;规定了分散控制系统应用功能和技术规范标准;对组成分散控制系统的硬件、外围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技术资料和试验、验收方法等提出了相关规定。为分散控制系统的招标文件,系统设计、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规程的编制提供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