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分规定了电子政务中应用系统描述的要素构成。该部分对编写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该部分适用于在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时,规范描述应用系统的建设结果,使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用共同的方式表达和理解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