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下列汉字取自国标(GB2312-80)中的分级与排列内容;包含所有的第一级汉字和第二级汉字中的常用部分。 2、第一级汉字(16—55区的汉字)以拼音字母为序进行排列,同音字以笔形顺序横、竖、撇、捺、折为序,起笔相同的按第二笔,依次类推;第二级汉字(56-87区的汉字)按部首为序进行排列。 3、对于多音字,仅在表中出现一次。如:柏,音(bai,bo),表中仅出现在“bai”中。 4、汉字区位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汉字对应4个数字。 5、本汉字代码表摘自《字符集和信息编码国家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