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中主站和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