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中央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工程学、公司财务、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保险学、证券投资、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结算、公司理财、市场营销、金融法、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期货与期权等。本专业的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