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为贯彻《中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环境污染源的自动监控水平,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数据传输流程,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实时、有效传输,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交换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省级之间的信息交换流程、交换模型,以及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信息的内容和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