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与国际环境法律框架有关的不同方面展开讨论。近年来,国际环境法领域已有各种发展。一些州际争端引起了对解决环境问题的关注。本文适当地讨论了三个著名的案例,即印度河水基希安加,南中国海和纸浆厂案例。在这三个案例中,都宣布了一个新的管辖权,为国际环境诉讼提供了新的面貌。例如,国际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在制浆厂案中必须纳入EIA的要求。相反,在印度河水基辛加河案中,部分裁决扩大了印度对印度河的权利,但限制了该国开展广泛的活动。南中国海一案禁止中国行使对属于九点划线的资源的历史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