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确定新加坡的毒品政策和方针虽然不是一前一后的,但与全球毒品政策委员会倡导的减少危害办法所主张的要素是一致的。该委员会的立场是,全国范围内的药物管制必须与各成员国在2015年批准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议程保持一致。委员会建议废除所有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的死刑,将拥有毒品和为个人消费而种植的毒品定为非刑事犯罪,对所有低级别毒品犯罪者的刑事制裁,并在非刑事化之后探索非刑事监管模式。全球对毒品问题的态度发生了范式转变。传统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毒品问题:所谓的减少危害和消除危害的方法。本文基于这一基本的分类原则,对欧洲使用的减少危害的方法与新加坡使用的消除危害的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