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地类认定细则》,根据《工作分类》的地类含义,按照实地现状来确定用地类型。 对于与主要用地类型一体的必需的附属用地、配套用地,应按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 对混合用地,应以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