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探讨了信息共享水平对企业间价值共创的影响机制。 作者介绍了企业间价值共创作为因变量的概念,并将信息共享级别设置为自变量。 其中,信息共享级别分为两个度量维度:信息技术级别和信息交换级别。 同时,协同效应作为中介变量包括在内。 预计信息共享水平将对企业间价值共创产生积极影响,协同效应将起到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