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正视实践中面临的政策难题,找出应对之策,是推动新一轮土地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