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应定期对煤矿通风能力进行核定。以乌兰木伦煤矿为例,在矿井通风系统相对稳定时期,计算井下各个用风点所需风量,确定采掘工作面布置数量,并核定通风系统的通风能力,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验证。研究表明,乌兰木伦煤矿合理的采掘比为2∶3,矿井生产能力为837.4万t/a,矿井等积孔为4.69 m2,矿井为通风容易矿井。依据矿井通风动力、用风地点有效风量、矿井通风网络能力和稀释瓦斯能力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了验证,表明井下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风量、风速、风阻满足要求,矿井通风网络能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