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刑法中,种族清洗作为应受惩罚的行为的地位正在引起争论。 那些拒绝承认其犯罪地位的人基于合法性原则进行辩论,而另一组人则主张,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仍然有空间通过种族灭绝罪或危害人类罪等重大国际罪行起诉种族清洗。 尽管在当今的埃塞俄比亚,种族清洗是至关重要的政治和法律论述,但在其法律中并未提及将其作为应受惩罚的行为。 本文旨在根据埃塞俄比亚刑法发现种族清洗的犯罪地位。 根据伴随的罪行,特别是造成种族清洗的犯罪的严重性和所需的背景因素,本文得出结论,将种族清洗分为种族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