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契约理论有效解释了婚姻的本质,在东西方皆然。但是,婚姻契约理论无法解释最近半个世纪以来婚姻关系的发展。夫妻赡养义务、夫妻性自主权等法律关系已经相继突破了传统婚姻契约理论的框架制约,从而促使我们反省婚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从终极意义上来说,人类的婚姻是来自自然的,既无契约,也无法律,将来可能还要回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