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石家庄市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为研究对象,采用发光菌青海弧菌Q67检测急性毒性,利用蚕豆根尖微核试验检测遗传毒性,结果表明:3个污水处理厂进水对发光菌的抑制率为32.80%~62.80%,对蚕豆根尖细胞产生的微核诱导率为4.09‰~7.60‰;3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理化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产生的抑光率为8.20%~18.40%,出现的微核率为1.19‰~3.75‰。毒性评价结果表明,与进水相比,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生物毒性虽有大幅降低,但仍对水环境中的生物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