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吸收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缺陷将促使地方政府通过非标准化渠道筹集资金。 从而对国家治理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财政吸纳规模,财政吸纳自主性和财政吸纳效率三个方面对财政吸纳能力进行界定,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并结合固定收益模型,对2008-2014年七个特大城市的财政吸纳能力进行测度和实证分析。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人口超过千万的特大城市,直辖市和地级市存在反向变化趋势,财政支出的分散,经济因素和人口因素均对财政吸收能力产生显着影响。 因此,应该提出在大城市之间合理分配的财政权力和职责,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加强特大城市政府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