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存在缺货成本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由一个制造商、一个分销商以及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首先分析了不使用收益共享契约的情况下的供应链的运作,然后分别讨论了在收益共享契约约束机制下零售商、分销商以及制造商的最优决策,分析了供应链是如何达到协调的,最后通过算例重点讨论了不同的收益共享系数对供应链成员间利润的影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