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大多数人从根本上知道的那样,有时候科学家应该和不应该充当倡导者。 作为一个人,作为世界学术界的一员,几乎必须提倡环境保护。 但是,当要求同一位科学家在其特定法律体系内提起的诉讼中提供作为专家证人的意见证明时,则没有进行辩护的空间。 因为似乎专家科学家不能越过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所以我们打算讨论科学家什么时候应该,不应该充当倡导者,以及倡导者和公正专家之间的界线存在的原因。 在诸如审判或仲裁听证会这样的法律环境中,要求科学家在提出任何意见之前必须具备被事实审理者考虑的技术主题的“专家”资格。 的确,与所有其他证人不同,科学家被法官接受为他或她打算作证的领域的合格专家后,才被允许就可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