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中国的文物保护立法逐步形成了包括宪法,法律和法规在内的多层次法律资源保护体系。 经过长期的法律修改,文物保护立法的内容逐渐集中在文物的所有权,文物保护的单位和与文物毁灭有关的法律责任上。 中国立法对文物保护的起源和内容的关注,决定了立法模式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各国文物立法模式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我国文物保护立法方式应属于综合立法与特殊单一立法并存的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