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性管制理论的分析认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的目标应该定位为减少矿工承担的额外成本;通过管制成本的分析认为应该进一步规范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各主体之间的成本收益结构。只有牢牢把握重塑监管目标、规范各主体之间成本收益结构这两个基本点,才能在提高政府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性上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