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从外观和属性对发明进行分类的方法,物理对象发明侧重于物品的形状和结构,而实质性发明侧重于物品的属性及其转换(见解1)。 迄今为止,作者已经提出了上述分类。 在本文中,将更详细地说明将这种分类引入专利制度的依据和合理性。 此外,还将分析物质发明中的特性及其转化,以及对物物/物质发明定义内容的技术系统化。 物品和材料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件物品包括材料”来表示。 也将说明技术开发和发明形成的流程。 将使用物理对象/物质发明的分类来分析与现有专利审查指南和将发明分为要素的理论的解释有关的应予修订的问题。 也将说明仅在重大发明的情况下(仅在部分发明中)适用PBP权利要求的原因。 相反,也将解释仅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