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变压器的使用及使用要求
行灯变压器的使用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检修人员的工作安全,工作人员所使用的手提照明灯除用橡胶绝缘手柄外。对其照明电压应是安全电压,即一般场所工作的为36V ,潮湿场所工作为24V,在金属容器内(如锅炉汽包内)工作的应为12V及以下。照明手提灯称为行灯,对其供电的220V/36V,或220V/24V ,或220V/12V,或220V/6V的电源变压器称行灯变压器。行灯交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且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行灯变压器使用应注意: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 (2)电源应由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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