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 道 部 文 件 铁建设[2001]117号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监理公司: 现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84]铁鉴字180号)、《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铁基函[1988]73)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