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第九版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以此为基础,商标局对2002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也作了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