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各地及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形成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体系,满足信息系统内数据的采集和共享,制定本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