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以下称项目管理人员)实施登记管理。为做好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电子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