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