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专业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必须按学校或者学院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打印,具体内容用宋体五号字打印。 3、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4000,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4、日期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5年1月18日”或“2005-01-18”。 5、“指导教师意见”是指辅导教师对文献综述的评价(如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