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跨境出口格式开发文件集

zcong8015 23 0 RAR 2019-01-03 03:01:10

广州电子口岸--单一窗口--跨境出口格式开发文件集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6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6号,企业向海关所申报电子单证数据必须使用数字签名技术。期间电子订单、支付单、运单的数字签名实施过渡期自公告执行之日起3个月。详细海关总署公告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09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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