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规范根据我国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定。 本技术规范代替CQC 3127-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与CQC 3127-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早期失效”; --根据技术发展,提高初始光效最低要求; --删除10000h光通维持率要求; --增加早期失效要求; --增加初始相关色温要求; --增加标称功率因数要求,标称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