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华尔街日报》看到一篇题为“我们需要能维修自己的电子小玩意儿的权利(We need the right to repair our gadgets)”的文章(参考原文:),作者对于众多电子产品看来是“有计画的废弃(planned obsolescence)”之现象非常愤怒,认为大众应该要求电子产品可以被维修。 但实际的情况是,举例来说,家家都有的电视机如果故障了,修理费用可能要200到300美元,但实际上一台新品可能只要350美元。于是上述文章作者决定自己搞定这种情况,他把电视机拆开,发现里面故障的零件只是一颗小小的电容(这真的很幸运...),于是他请朋友帮忙找到可替换的零件、自己买了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