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IEC31000-3-2在2001年变成强制标准时,很多公司开始在设计中考虑采用功率因数校正(PFC),这些产品包括照明设备、便携式工具、所有的电子设备、消费产品、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等。该标准克服了注入公用主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限制,适用于每相位拥有高达16A的输入电流的电气及电子设备,其目的是连接公用低压配电系统。 如果不采用PFC,那么典型开关模式电源的功率因数约为0.6,因而会有相当大的奇次谐波失真(第三谐波有时和基本谐波一样大)。令功率因数小于1以及来自峰值负载的谐波减少了运行设备可用的实际功率。为运行这些低效率设备,电力公司必须提供额外的功率来弥补损耗。功率的增加将导致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