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对象设计中,有一个单一职责原则,指就一个类(对象、函数)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对象承担了过多的职责,就意味着它将变得巨大,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就多,它把这些职责耦合到了一起,这种耦合会导致程序难于维护和重构。 这时候,我们可以把该对象(本体)的其中一部分职责分离出来给一些第三方对象去做,本体只管自己的一些核心职责,这些第三方对象就称作代理。代理对象可以作为对象(也叫“真正的主体”)的保护者,让真正的主体对象做尽量少的工作。在代理设计模式中,一个对象充当了另一个对象的接口的角色。 通常代理和本体的接口应该保持一致性,这样当不需要代理的时候,用户可直接访问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