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汽体报警器

liu43110 7 0 PDF 2020-11-28 20:11:23

可燃汽体报警器,消防安全,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 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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