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经营环节感知数据接入的术语和定义,感知数据内容及分类、感知数据接入对象及数据格式,感知数据采集方式、感知数据交换方式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应急管理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感知设备和网络的建设和使用,以及向监管部门的数据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