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初始阶段,拥有流量的媒体与需要广告资源的代理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线下广告的商业逻辑也被照搬到了线上,由广告代理公司和媒体签订协议,确保某些广告位在某时间段为指定的广告商所占有,同时广告商按整体合同支付广告费用。这种按CPT结算的广告位合约方式对技术的依赖性较小,只需要用到简单的广告排期系统。 合约式广告的重点是按CPM计费的展示量合约广告。这种方式仍然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一次广告活动的投放总量和展示单价,但是售卖的对象已经由“广告位”进化到了“广告位+ 人群”。这可以说是在线广告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而数据也被直接应用在广告的商业活动中。从供给方产品和技术的复杂程度来看,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