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环境危害极大,是处置刚需。根据2016年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为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综合处置率虽达83%,但危废企业实际处理比例仅为25%。根据《全国环境统计年报》显示,2016年工业危废处理量共4430万吨,其中资源化处置量2824万吨,无害化处置量1606万吨,综合处置率达82.8%。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申报,处置率数据偏高;11月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