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项目选址要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林业和其他行业规划,纳入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划定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实现耕地后备资源有序开发。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内开发耕地,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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