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论文1999年12月1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的St.Francis饭店,公布了世界上第一个INTERNET商务标准(TheStandardforInternetCommerce,Version1.0–1999)。这一标准是由Ziff-Davis杂志牵头,组织了301位世界闻名的INTERNET和IT业巨头、相关记者、民间团体、学者等经过半年时间,对七项,47款标准进行了两轮投票后才最终确定下来的。虽然这也还只是1.0版,但它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规范了利用INTERNET从事零售业的网上商店需要遵从的标准。虽然它的制定完全是按照美国标准,但显然对我国正在起步的电子商务事业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在这一标准中首先定义了电子商务和INTERNET商务概念: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务或管理运作或进行信息交换。INTERNET商务是指利用INTERNET,包括WWW万维网进行任何电子商务运作。制订这个INTERNET标准的目的有五个:1,增加消费者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的信心和满足程度;2,建立消费者和销售商之间的信赖关系;3,帮助销售商获得世界级的客户服务经验,加快发展步伐并降低成本;4,支持和增强INTERNET商务的自我调节能力;5,帮助销售商和消费者理解并处理迅猛增长的各种准则和符号。显然,这一标准既可以被销售商用于其INTERNET商务,并且向所有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宣称自己符合这一标准;也可以被消费者用来检验销售商是否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也可以指导如IT供给商、网站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从事相关的业务。整个标准分七项、47款。每一款项都注明是“最低要求”,还是“最佳选择”。假如一个销售商宣称自己的网上商店符合这一标准,那它必须达到所有的最低标准。一,信息中心。必须建立一个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