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地图数据类型为地图自动制图目的所搜集的上述资料,要适应计算机处理的需要,必须同时考虑通过这些资料,后能获取各种不同性质的地图数据。为此,可以定义地图数据是载荷地理信息的数字集合。它们应指被输入到某种计算机系统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重新生成人的视觉可以感受的地理信息。
在这一层意义上,地图数据可以分为:
1)空间数据(或图形数据)
空间数据是构成地图内容要素的几何图形,例如地图上的井、山峰、灯塔、河流、道路、等值线、湖泊、森林界线和土壤类型界线等。为表示这些要素在二维平面上空间图形的定位特征,常用一对平面直角坐标(X,Y)来表示,这种地图数据称为矢量数据;或用其通过栅格单元的左下角坐标(行和列)来表示,称此为栅格数据。地图要素图形大致可以分为点、线、面三种基本类型。面——可由环绕它们的线表示;也可以由其区域内的点表示;线——可离散化成为点的集合;而点则能用一对平面坐标系中的坐标来确定。在实际应用中,仅有坐标数据是不够的,必须依照不同地图要素的意义,通过特别的编码加以区别。
2)语义数据(属性数据)
语义数据又称为非几何数据,包括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定性数据用来描述要素的分类或对要素进行标名。定量数据是说明要素的性质、特征或强度的,例如距离、面积、人口、产量、收人、流速,以及温度和高程等.对于语义数据,基本上是一个地理编码问题。以科学的分类分级系统为基础,对地理环境中各基本实体及其联系进行编码,以便唯一地对某一系统中所有地图要素进行认别和处理,这种功能不仅在用户环境中而且在计算机系统内也是十分重要的。
当前,要为满足各方面全部需求而建立一种通用的编码是不可能的。因此,现实的是研制多样性编码满足各部门的不同需要,同时兼顾符合建立数据库的规定。一般来说编码的一些基本要求包括:
(2.1)要素类别——如地名,实体类型及等级等;
(2.2)要素特征(属性)——每一要素可具有与它有联系的大量的属性值,它承载关于要素特征的信息;
(2.3)作用范围的描述——一个区域的土壤类型;
(2.4)地理定义——在某些情况下编码可以是一个实体集合的间接参考,而集合中的每一个实体也会被它自身的地理代码所说明,如水系、地质层的编码。
在GIS数据录入过程中,空间数据的录入更为重要,因为处理空间数据和空间信息正是GIS的核心功能。与属性数据录入相比,空间数据录入的工作量更大,并且需要GIS软件工具的支持(利用通用的数据库软件即可以进行属性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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