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相关文件的完整、准确和便于检索。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审批文件等,所有文件必须分类整理并按规定存储,确保项目过程中信息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公司档案管理应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员需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对于纸质档案,应采取防潮、防火、防损坏的措施;对于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需在项目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档案的归档包括收集整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原始文件和电子资料,并按规定格式存入公司档案系统中。每份档案应具有唯一编号,并注明归档日期、项目名称和主要负责人。

档案的管理需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整理和更新项目档案,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可以方便地访问所需档案资料。档案系统应支持检索功能,确保档案能够高效查找。

公司档案管理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在涉及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方面。所有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并在保管期限结束后进行销毁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需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司应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以支持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