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矿场罐笼升降人员物料管理规定

一、罐笼升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升降操作过程中,人员需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罐笼载重限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作业时严禁超载。

二、所有需要通过罐笼升降的物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物料包装完整、无损坏。禁止将易碎、危险品或超出安全要求的物料通过罐笼升降。物料的放置应符合安全规范,避免发生倾斜或散落的情况。

三、升降操作应按照既定流程进行,操作人员需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升降方式。升降过程中应注意与罐笼内其他物品的距离,避免因震动或移动导致事故发生。

四、罐笼升降设备每次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由专业人员处理。

五、升降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检查设备状态,并向管理人员报告工作情况。未完成升降作业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岗。

六、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大风、大雨、冰雪等),禁止进行罐笼升降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