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接待系统:院级审批是先将院级接待申请表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给出审批意见,若不通过给申请人修改。若审批通过交由上级审批,接待费小于5000元的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审批,给出审批意见;接待费大于5000元的由院长审批,给出审批意见。部门审批是先将部门接待申请表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给出审批意见,若不通过交给申请人修改。若接待费超过2000元,在交给分管院领导审批。最终审批通过,安排接待工作,最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