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城市三维模型制作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城市三维建模技术服务,推进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共享、共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三维模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制作、集成管理以及更新维护等工作。 1.0.3 城市三维建模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并应满足本规范的质量要求。 1.0.4 城市三维建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