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 本文系统地总结了其实施现状和理论研究的现状。 我们认为,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人只能是政府审计办公室,离任审计的被审计人应该是政府的领导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 审计内容是各种自然资源,但各省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重点关注的资源项目。 最后,我们提出一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