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素有官吏问责只有依靠法律的依托才能得以实现的传统思想,法家将人的本性归纳为"好利恶害",认为君主需要根据人性因势利导来治理社会,商鞅说,"人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均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之志,而立所语焉"(《商君书·错法》)。因此秦人对于官员问责的方法是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仁义道德,更需要体系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