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东矿区某两个电厂燃煤为例,探讨了燃煤产物中重金属元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测定了电厂原煤、飞灰、底灰中As、Cu、Zn、Pb这4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通过浸泡实验测得了燃煤产物中重金属元素的浸溶率,计算出了燃煤产物中重金属元素对大气、水环境的污染因子。结果表明,电厂燃煤过程中,重金属元素挥发性较高,两电厂对大气环境的综合污染因子分别为6.83和7.93,污染等级为重污染。对于水环境的综合污染因子为4.35与3.38,也属重污染。